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昆明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第二次)
一、比选条件
按照工作计划,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将推进巡游出租汽车价格改革,开展昆明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工作。为了做好昆明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更好的确保昆明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工作顺利实施。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将对编制昆明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单位进行公开比选,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选定编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编制昆明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二)比选限价:¥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圆整)。
(三)服务期限: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印发止,且满足招标人时限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参谈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编制、设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参与项目人员至少有三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项目组具有较强的组织相关调查、评估、咨询及研究分析能力;
4.供应商应具有相关咨询类项目经历;
5.供应商没有因为不良行为而被政府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由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组建比选评审小组,比选评审小组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报名服务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并进行评议打分,以比选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0年9月28日至3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人处报名参与。
六、竞争性比选会议地点及时间
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0871-65700679
地点:昆明市金星小区金星广场B幢三楼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办公室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